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教技函[2019] 55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教技厅[2019] 3 号)精神,高校应对在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做好备案工作,为加强对教育移动应用规范管理,实现移动应用有序运行,确保数据安全,我校将针对全校在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开展备案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包括各部门、单位自研自用、自主选用和上级部门要求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APP,微信、小程序)。
二、备案方式
各部门、单位信息化联络员下载填写附件中的“移动应用备案登记表”,部门自研自用 APP 需按附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通过 OA 系统的交办协办提交至网络与信息中心。
三、时间期限
各部门应于 2020 年 1 月 12 日前完成备案工作,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网络与信息中心孙老师(83790808-880)。
附件:1.移动应用备案登记表.xlsx
东南大学网络与信息中心
2020 年 1 月 3 日